挪用資金罪認定標準
挪用資金罪的認定標準是,行爲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相關單位的資金達到一萬元以上,資金到達一定期限未歸還或用於營利活動,或者是將挪用的資金進行非法用途的,主觀上有侵犯資金使用權的故意,則可認定爲挪用資金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八十五條[挪用資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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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職務犯罪辦案程序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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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裁判罪的構成要件
關於忘法裁判罪的構成要件的問題,根據我國刑法第399條第二款規定,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爲。那麼它的構成要件如下。第一本罪的客體要件他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審判機關的正常活動。第二,客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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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量刑標準有哪些
對於挪用公款罪,我國刑法針對不同的犯罪主體制定了兩條法律加以規制。一是針對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如果上述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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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逼供如何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較長時間凍、餓、曬、烤等手段逼取口供,嚴重損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體健康的;3.刑訊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