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指多少
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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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挪用公款判刑嗎
會判刑。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爲。《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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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的程序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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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犯罪的主體是什麼
瀆職罪是《刑法》分則第九章的內容,屬於檢察院管轄。本章規定的瀆職罪的主體僅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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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否構成徇私枉法罪的主體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司法機關沒有規定爲犯罪的主體。“法無明文規定不爲罪”,如果將司法機關作爲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體,顯然違背刑法“罪刑法定”的根本原則。所以說,單位不能成爲本罪的犯罪主體。【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