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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佔金額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辯護律師解答2.86W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爲。
侵佔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佔罪所需行爲對象的最低價值,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佔罪需侵佔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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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零口供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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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最新追訴期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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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職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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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與侵佔罪的區別有哪些
1、概念不同: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爲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侵佔罪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爲。2、性質不同:不當得利屬民事責任;侵佔罪屬刑事責任。3、不當得利的取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