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中哪些情形不予賠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爲;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爲致使損害發生的;
3.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僞供述,或者僞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4.依照刑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5.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6.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爲;
7.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爲致使損害發生的;8.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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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是什麼
1、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爲主要方式。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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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能代替國家賠償嗎
國家補償和國家賠償不是一回事,兩者並不相同。國家賠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造成損害承擔的賠償責任。而國家補償是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合法行爲造成損失給予的補償。二者引發的原因不同。國家賠償是違法行爲所引起的,而國家補償是合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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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的流程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1、提出賠償申請。提起國家賠償的請求人爲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2、賠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3、逾期不賠償,或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行政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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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2年,自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即賠償請求人在加害行爲被確認爲違法之日起兩年之內,有權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即使在這兩年之內的最後一天,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