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是怎樣的
強制措施律師解答1.97W
1、步驟:準備好強制執行申請書、原告的身份證明、判決書原件、判決文書生效證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進行執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後,強制執行申請就算是完成了。
2、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在判決書生效之後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動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後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
刑事案件立案後會採取強制措施嗎
立案是偵查活動的開始,強制措施是指透過偵查後依法對嫌疑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措施。立案之後開始進行偵查,偵查過後發現犯罪嫌疑人的就採取強制措施,強制措施是國家爲了保障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而授權刑事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限制...
-
行政強制法所稱行政強制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的規定:行政強制措施包括以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
-
損壞他人財物能拘留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是可以被逮捕拘留的:(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僞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
-
管制和拘役的區別
1管制和拘役都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刑罰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爲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2、拘役是指短期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