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探視權證據是什麼
1.存在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據
(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張探望權,必須提供能夠證明存在生父母子女關係,並且該子女沒有被他人合法收養的證據,如出生證明、戶口簿。
(2)如果是養父母主張探望權的,則需要提交合法的收養證明,以證明形成了合法的收養關係。
(3)如果是繼父母主張探望權的,則需要提交雙方已經形成了扶養關係的證據。
當然,如果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了探望權的行使方式和內容的話,發生糾紛以後,離婚協議就是很有力的證據。
2、扶養孩子的一方無理阻撓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證據。一般情況下,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對於子女的探望問題都會有一個明確的約定或者規定,如果雙方嚴格按照這個約定或者規定來履行的話,不會發生探望權的糾紛。所以,就探望權的行使發生糾紛以後,主張行使探望權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阻撓自己行使探望權的證據。
第三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存在疑問的,可以要求偵查人員提供獲取、製作的有關情況。必要時也可以詢問提供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人員和見證人並製作筆錄附卷,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進行技術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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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治安拘留不是強制措施,而是行政處罰措施。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爲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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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拘留一般是多少天呢
一般情況下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過14日。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長7日,加上公安局申請批准逮捕檢察院最長7日內作出決定,共計14天。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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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強制措施和刑事拘留的區別
刑事強制措施是國家爲了保障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而授權刑事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強制措施有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共五種。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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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期限是多長時間
按照規定,拘留最長37天,一般期限14天。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