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欠條但有錄音有用嗎,錄音的效力是怎樣的?
生活中,借錢有欠條、錄音、證人證言等證明方式,而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打欠條。但是如果沒有打欠條或者欠條丟失了,只剩下錄音,那麼錄音是否可以作爲證據使用?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沒有欠條,但有錄音有用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的陳述;(六)鑑定結論;(七)勘驗筆錄。
錄音證據屬於視聽資料,所以是法定證據種類之一,是有用的,但是錄音證據並非必然全部都是有效的,錄音錄製的過程不能侵犯了國家的、社會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錄音證據的效力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錄音證據屬於視聽資料,是法定證據種類之一。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當事人私採的視聽資料也是證據。如果錄音錄製的過程沒有侵犯了國家的、社會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就不會影響它的效力。
三、錄音作爲證據的要求
1、最好選用錄音筆。
採集錄音證據需要選用一款合適的錄音設備。錄音筆錄音的效果清晰,雜音很小,而且錄音隱蔽,容易存儲和轉移。只有清晰的語音,才能真正起到證明的作用。如果錄音效果不佳,或者有個別字詞甚至句子聽不清楚,就會使得這份重要證據的效力大打折扣。
2、錄音的各方當事人身份在錄音中應有所體現
因爲只有主體先確定下來,才談得上透過錄音證明雙方存在着什麼關係,發生了何事。否則連對方的身份都沒搞清楚,錄的音自然也毫無用處;
3、錄音的時間在錄音中也要有所體現
不一定必須在錄音中說得非常清楚,但至少應該能夠聽出大約的時間,或者是能夠透過邏輯推斷出時間,或者能夠根據錄音的內容排出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
4、要引導對方多說“有用”的話。
不要在錄音中說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錄音的目的就是爲了補正欠缺的證據或者事實,所以錄音前應該整理好應該要對方說些什麼,承認什麼,答辯什麼,必要時書面羅列下來以免遺漏。根據這樣的目標制定適當的問題向對方發問,引對方入正題,從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
5、要讓對方多說話。
不能忘記了自己是在錄音以及錄音的目的,結果錄完了再聽才發現錄的音根本派不上用場,因爲對方沒說幾句有用的話,都是自己在說。
6、錄音的原件要儲存好,切勿修改、剪輯和移動存儲。
不可忽略了法律的規定,音頻檔案在移動過程中經過了剪切、粘貼後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變回原件。
錄音是屬於視聽資料,是法定證據種類之一,它是有用的,但是如果只有錄音作爲證據,可能沒有足夠的證明力,建議儘量提供別的證據來進行佐證。如果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獲得解答。
-
民事訴訟法院調取的證據要質證嗎
一、民事訴訟法院調取的證據要質證嗎?民事訴訟中法院調取的證據也需要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四十七條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由當事人質證。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當事人在證據交換過程中...
-
民事訴訟連帶責任證據不足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連帶責任證據不足法律規定有哪些民事訴訟案件證據不足的,需要承擔敗訴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
-
我國民事訴訟舉證責任的優點是什麼?
一、我國民事訴訟舉證責任的優點是什麼?我國民事訴訟舉證責任的優點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這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即原告對自己提出的訴訟以及有關事實負舉證責任;被告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提出反訴也要舉證加以證明;第三人對自...
-
民事糾紛中的證據不足如何認定?
一、民事糾紛中的證據不足如何認定?1、個別判斷,逐個審查。即要對案件的每一個證據的證據力和證明力加以確定,緊緊抓住判斷每一個證據的標準,也就是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這項標準,加以權衡,不符合標準的應視爲證據不足;2、運用比較、鑑別、分析的方法,進行綜合判斷,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