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可不可以提管轄權異議
一、第三人可不可以提管轄權異議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三人能否對管轄權提出異議問題的批覆》的相關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主動參加到他人已經開始的訴訟中去,應視爲承認和接受了受訴法院的管轄,因此不發生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問題;如果是受訴法院依職權通知他參加訴訟,則他有權選擇以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身份參加訴訟,這時他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若是他選擇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法院另行起訴,則其訴訟地位就是原告,自然就不存在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問題。其次,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蔘加他人已開始的訴訟,是透過支援一方當事人的主張以維護自己的利益。法院對案件有無管轄權,是依據原告、被告之間的訴訟而確定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既非原告,又非被告,無權行使本訴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所以無權提出管轄權異議。
二、管轄權異議的上訴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當認真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當事人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的,當事人應在10天內提出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176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由上訴的規定可知,管轄權異議的上訴期限是10天。
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首先要求是本案的被告,其次要求在法定的答辯期間內提出。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法院應當進行審查。對當事人的異議未經審查,或者審查後尚未作出決定的,不得進入對該案的實體審理。經過審查,當事人對管轄權的異議成立的,受訴法院應當作出書面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
-
民事訴訟法合議制有什麼規定?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有一些棘手的案件,由一名審判人員無法對案件進行全方位細緻的考覈時,就需要多名審判人員對案件進行有關審理。那麼有關民事訴訟法合議制有什麼具體的規定呢?什麼情況下使用合議制呢?這個問題,本站小編爲你說一說。民事訴訟法合議制有什麼規定根據...
-
民事二審終審判決不服怎麼辦?
一、民事二審終審判決不服怎麼辦?民事二審終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者申請抗訴處理,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
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爲嗎?
一、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爲嗎?是合理的行爲。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採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採取訴訟保全...
-
民事訴訟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時間如何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時間如何規定的管轄權異議應當在答辯期間屆滿前提出。具體地講應從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如果當事人在15日內不提出管轄權異議,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轄的,就認爲是當事人自動放棄了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