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於怎麼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一、醫療事故鑑定定義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牀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二、如何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一)申辦範圍
患者及家屬認爲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均可向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二)提交材料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時,應提交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和身份證明,以及鑑定過程中所需的其它材料。
(三)申辦程序
患者向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1、患者及家屬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2、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時,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醫患雙方直接向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申請鑑定。
3、醫患雙方中的任一方提出鑑定要求,要向醫療機構所在轄區的區(市)衛生局提出申請,由區(市)衛生局受理,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4、醫療事故爭議中患者死亡或可能爲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當事人要直接向市衛生局提出鑑定申請,由市衛生局委託醫學會進行鑑定。
5、患者或醫療單位對市級鑑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鑑定書15日內向省醫學會申請再次鑑定。
(四)有關問題 非法行醫、遊醫藥販等其執業行爲不受法律保護,不屬於醫療事故鑑定範圍,衛生行政部門將堅決予以取締,受害人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事故原則上應由當事的醫療單位與患者及其家屬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協商處理。發生爭議時,才提請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患者在平時生活中如果遇到醫療事故就需要了解怎麼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首先醫療事故鑑定申請的範圍是患者及其家人認爲在醫療過程中醫院或者醫護人員給自己造成了損害,其次申請是向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提出的,最後提出申請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應該知道之日起一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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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有哪些?
做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有哪些一、委託醫鑑辦接受兩種形式的委託: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衛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鑑定的委託。醫患雙方及衛生行政部門在委託鑑定時需提供:正式委託書;相關材料(醫患雙方共同委託時提供);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申請書複印件(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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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會的程序是什麼
鑑定由專家鑑定組組長主持,程序如下:1、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2、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3、雙方當事人退場;4、專家鑑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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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是否能夠醫療事故鑑定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並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說,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並因此受到損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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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有時效嗎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