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起訴證據有哪些?
一、不當得利起訴證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二、《民事訴訟法》對於起訴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
以上就是有關起訴的具體情況,對於不當得利的起訴也是基於上述規定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處理意見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並提出起訴意見。
-
民事訴訟公告送達都存有哪些問題?
一、民事訴訟公告送達《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該法司法解釋第88條規定:公告送達,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受送達人...
-
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
在日常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認爲一審法院對所涉案件沒有管轄權,是可以在十日內,向受訴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那麼,如果管轄權異議被駁回怎麼辦,當事人能否上訴,如何書寫上訴狀文字,本站整理相關知識後,爲大家作詳細介紹。管轄權異議被駁回上訴狀範本上訴人(原審被...
-
申請緩交訴訟費期限是多久
申請緩交訴訟費期限是多久?緩交的期限一般是案件宣判之前或者審理終結前。《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於自然人。”第四十五...
-
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