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長是多少天?
一、刑事拘留最長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以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刑事拘留的時間有三種:
(一)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審查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內提請檢察院審查批准;
(二)延長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況下,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在原有三日基礎上延長一至四日。在司法實踐特殊情況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爲構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實尚未查明;案情複雜、證據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請批准逮捕的;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的鑑定結論尚未作出,影響確定案件性質的;
(三)三十日。即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其中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結夥作案是指兩人以上共同作案。
二、刑事拘留怎麼進行審批
刑事拘留的審批是指有權的公安機關對符合刑事拘留條件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進行審覈和批准的程序,包括審批機關、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等規定。
(一)審批機關。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06條規定,刑事拘留的審批機關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日常公安司法實踐中,刑事拘留既可以由正職負責人審批,也可以由副職負責人審批,而其他人則無權進行刑事拘留的審批。
(二)審批權限。
是各級審批機關對審覈批准刑事拘留所具有的權力界限。通常指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1、對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依法應當拘留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執行拘留後應即時向當地外事處辦公室和有關的外國人主管部門履行通報義務,同時並報公安部備案。
2、對入伍前在地方作案的軍人需要刑事拘留的,應當由地方公安機關提供犯罪證據材料,送交軍隊軍以上保衛部門審查,確認應依法追訴的,由該保衛部門拘留。
3、對縣以上的各級人大代表依法應予刑事拘留的,必須經本級人大會主席團許可,在本級人大會閉會期間經本級人大常委會許可方可審批。
(三)審批程序。
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由辦案人員填寫《呈現請拘留報告書》,經有審批權限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簽發《拘留證》,該法律文書的填寫應字跡工整,法律用語規範。司法實踐中切忌在《呈請拘留報告書》中寫有“呈請刑事拘留日”。對需要延長刑事拘留期限的,辦案單位應當在拘留期限界滿前的二十四小時內製作《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並由原批准機關負責人審批,不必再籤《拘留證》。但是在《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中應寫明“呈請延長拘留日”或“呈請延長拘留至三十日”字樣。
刑事拘留的時間是有限制性規定的,畢竟這是屬於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措施,所以應當在期限方面嚴格予以限制。通常情況之下,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後,若認爲需要批准逮捕的,需要在三天的時間內向檢察機關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請。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最長可以刑事拘留37天。
-
對於裝修合同糾紛如何辦
一、對於裝修合同糾紛如何辦?1、合同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2、請求個人或者調解機構調解;3、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二、申請仲裁處理裝修合同糾紛可以中斷訴訟時效嗎?可以,裝修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包括:(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
-
治安管理調解之後不服怎麼辦
一、治安管理調解之後不服怎麼辦雙方當事人對調解不服的其中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向法院提起訴訟。《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
-
偷竊是屬於什麼違法行爲
一、偷竊是屬於什麼違法行爲?偷竊屬於治安違法行爲,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
-
勞動者被解聘和開除有什麼區別?
一、勞動者被解聘和開除有什麼區別?1、處理方式不一樣。解聘的方式是正式,而開除的程序相比較而言就要簡單。2、結果不同。解聘可能是因爲員工不思進取等,而開除更多的是因爲員工有違法亂紀的行爲出現。3、法律概念存在差異。解聘是指解除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