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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法院如何判?

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法院如何判?

一、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法院如何判

1、觸犯本罪的,法院一般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其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的行爲造成國家或集體利益造損失特別重大的,法院則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罪判刑後可以減刑的情形是什麼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三、構成非法徵用土地罪的條件有哪些

1、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2、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規定的人員。

3、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

4、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爲。

四、非法佔用土地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非法佔用土地罪立案標準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爲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非法批准徵收土地的行爲是違反了我國對土地管理的規定,只要非法批准的土地數量較大者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此罪的主體要件比較特殊必須是屬於國家的工作人員,只要構成犯罪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會高達七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