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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有欠條構成詐騙罪嗎?

雙方有欠條構成詐騙罪嗎?

一、雙方有欠條構成詐騙罪嗎?

打欠條不屬於詐騙罪。但是如果長期不還,沒有按照欠條上的規定時間進行還款的話,可能會造成詐騙罪。如果當事人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或者是想警方進行報案的話,很可能會被以詐騙罪的名義進行相關起訴。

1、借條和欠條本身是不構成詐騙罪的,因爲借條欠條是一種法律文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

2、詐騙犯可能利用借條詐騙,借款時雖然打了借條,看起來是合法借貸關係,實際上是根本不打算還款的,雖然是詐騙,但是,定詐騙罪還是很難的,除非借款人數衆多、借款數額巨大,到期不還款跑路,纔可以定詐騙罪。

3、借條合同詐騙的特點:一是,行爲人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二是,行爲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用了欺詐手段;三是,合同詐騙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

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行爲人實施了欺詐行爲。欺詐行爲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爲。欺詐行爲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爲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其次,欺詐行爲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爲人的欺詐行爲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爲的成立。在欺詐行爲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入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爲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

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

最後,欺詐行爲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爲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在認定行爲人是否構成詐騙罪的時候,應當結合行爲人的主客觀方面以及犯罪構成要件來確定,如果是行爲人出於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實施了虛構事實或者是隱瞞真相的方法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那麼該行爲人就構成詐騙。

標籤:欠條 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