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蹤的概念
宣告失蹤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間,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爲失蹤人併爲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的法律制度。爲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透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透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爲失蹤人,併爲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民法典》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爲失蹤人。
第四十一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交通事故官司打贏了賠償金多久到
律師解析:根據判決書會說明被告的給付時間的,一般表述爲:判決生效之日起或判決生效多少日之內支付多少錢。判決書說明給付日期,判決生效。屆時被告不履行支付義務的,即憑判決書、判決生效文書、強制執行申請書到該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有效期限爲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
-
借錢不還找不到人怎麼辦?
律師解析:1、可以去法院起訴或申請宣告對方失蹤。2、借款人下落不明,法院一般採用公告送達形式傳喚應訴。公告期屆滿,其不應訴時,法院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判決勝訴後可申請強制執行。3、借款人下落不明超過兩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爲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
-
刑事案件的查封扣押期限是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一、根據相關法律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二、如果查封扣押物品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並予以返還...
-
申請執行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一)申請執行人應在執行過程中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經法院通知應按時到場,如需委託代理人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並明確代理權限;(二)申請執行人應主動向法院提供其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或線索,及到期債權、可得收益,或另有訴訟案件等情況,並如實填寫“申請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