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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違法辦案,嫌疑判斷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經偵是什麼

經偵違法辦案,嫌疑判斷的流程是怎樣的

經偵是指經濟犯罪偵查措施,是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爲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總稱。

二、經偵違法辦案,嫌疑判斷

首先要查明是否存在違法辦案。

1、是否在該公安機關管轄範圍之內?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爲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爲發生地。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爲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

2、當事人符合職務侵佔罪的犯罪主體嗎?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爲。

3、當事人有職務侵佔的故意和非法佔有的目的嗎?

職務侵佔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

4、有以下行爲,涉嫌違法辦案

(1)還沒有訊問,沒出示任何手續就讓當事人先交取保候審金,於法無據。

(2)訊問時,讓與此案無關人員在場,違反訊問規定。

(3)不認真聽取當事人的辯解,強迫當事人按照筆錄內容簽字捺印。

(4)要求當事人請客送禮,接受當事人的吃請,要求當事人支付住宿費用(有酒店吃飯發票、住宿結算單等證據及陪酒當事人朋友證實)

(5)在沒有經過當地警方的配合下,不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當事人進行拘留。

若是存在以上行爲,就是違法辦案,經偵違法辦案是要負刑事責任的。羣衆一起監督,避免出現更多爲虎作倀的辦案者。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對於經偵違法辦案嫌疑判斷的流程是怎樣的這個問題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唐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