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權的意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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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權的意義是既是一種既得權,也是一種期待權。榮譽權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的光榮稱號或其他榮譽的權利。榮譽權的客體是榮譽的本身及榮譽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條,民事主體享有榮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不得詆譭、貶損他人的榮譽。獲得的榮譽稱號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記載;獲得的榮譽稱號記載錯誤的,民事主體可以請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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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務年限5年是什麼意思?
律師解析:最低服務年限5年,就是指經過考察錄用後的公務員,必須在所在單位服務滿5年,這5年包括1年的試用期。在這五年內,新錄用公務員不允許調動,或者向更高一級別的單位繼續考取。根據我國《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爲五年,已經被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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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爲該怎麼認定呢
律師解析: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1)行爲的違法性。即行爲人實施的行爲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強制性規定,包括作爲和不作爲。但執行職務的行爲,正當防衛的行爲,緊急避險的行爲雖然造成了損害,因其不具有違法性,故不爲侵權行爲。(2)損害事實。既包括對財產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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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業主可拒交物業費
業主可拒交物業費的情形有:1.物業費收取時間,應當從業主收到房子交付時間起算起。如果交付時間延遲,業主完全可以拒絕繳納延遲這段時間的物業費,這種情況下,銷售合同中約定的交付時間不能作爲物業費交付起始時間。2.物業公司沒有與小區業主簽訂書面服務合同。3.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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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侵權的過錯責任原則規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