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侵權糾紛
關於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還是非常多的,在實踐中徵地拆遷的政策法規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決徵地拆遷糾紛還是協商確定補償標準,都是一個重要的參考依據,所以,瞭解最新政策法規是很有必要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土地流轉糾紛怎麼解決
1、當事人協商
協商解決糾紛,就是發生土地流轉糾紛的當事人雙方,採取其他方式解決糾紛之前,首先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直接進行協商,自行解決雙方之間的糾紛。當然,在採取其他途徑解決糾紛的過程中,只要雙方當事人都願意,還可以繼續透過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糾紛,可以大大減少雙方當事人爲解決糾紛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和費用,有利於及時化解矛盾,維持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正常關係。
2、雙方調解
在土地流轉糾紛中,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解決,或者透過協商未能解決糾紛(例如,協商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反悔)的,可以透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調解是我國民間解決糾紛的一種傳統的方式,通常由雙方當事人自願選擇彼此都信任的第二人作爲調解人,瞭解糾紛的情況,從中調解,說服當事人相互諒解、做出適當的讓步後,雙方達成一致,解決糾紛。
3、仲裁機構裁決
發生土地流轉糾紛的當事人不願意協商、協商未能達成一致,透過調解未能解決糾紛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考慮到勞動爭議和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仲裁法》第七十七條:“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另行規定。”
4、法院訴訟
在土地流轉糾紛中,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以對方當事人爲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透過訴訟方式保護自己的權益。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參考有關司法解釋和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檔案,對案件進行審理,查明事實,依法做出判決,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依法直接做出判決,不是撤銷裁決,要求仲裁機構重新進行仲裁。就是說,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後,裁決即自動失去了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解決糾紛。
土地流轉,土地轉租,土地轉包是有不同的效果的,土地流轉對承包方有限制,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在關係上,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終止,但是轉租和轉包對承包方沒有限制,原承包方還繼續和發包方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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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停止侵權行爲
侵權的對象是有很多的,可能是動物傷人、消費權益等,社會中還有財產侵權,如扒竊這樣的其他侵權行爲,遇到扒竊了,大部分當事人會選擇不聲張,這是間接助漲了扒竊者的氣焰,應該及時找警察處理。因爲具體情況行爲的情況不同,當事人採取措施的時候就要有針對性,千萬不可一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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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權行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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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是刑事責任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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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設計侵權罰款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