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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機動車後續保押金不退怎麼處理

一、購買機動車後續保押金不退怎麼處理?

購買機動車後續保押金不退怎麼處理

購買機動車後續保押金不退的可以到當地工商局投訴,商家這樣做是違法的。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

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爲其提供代辦車輛註冊登記等服務。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

二、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後有哪些處理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簽訂購車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車輛資訊詳細標明

簽訂買車合同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檔案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二)細節要多多注意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三)違約責任要明確

購車合同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四)票據上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對商家在經營過程當中的任何違法行爲,工商局都有義務介入調查。如果當地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以後無動於衷,消費者可以繼續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或者藉助輿論媒體進行監督。

標籤:機動車 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