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稅務罰款可單獨行政複議嗎?

我們作爲企業,我們需要徵收經營稅、增值稅、進出口稅等等,我們作爲個人,也會涉及到個人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等等。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跟稅收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關係。這個是不是普遍適用的,還是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進行分析,稅務罰款可單獨行政複議,今天小編帶大家學習一下。

稅務罰款可單獨行政複議嗎?

一、申請人對稅務罰款可單獨行政複議下列具體行政行爲不服,可以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1.稅務機關做出的徵稅行爲,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徵稅對象、徵稅範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徵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爲,徵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託的單位和個人做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徵行爲等。

2.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爲。

3.發票管理行爲,包括髮售、收繳、代開發票等。

4.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

5.稅務機關做出的行政處罰行爲:(1)罰款;(2)沒收財物和違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稅權。

6.稅務機關不依法履行下列職責的行爲:(1)頒發稅務登記證;(2)開具、出具完稅憑證、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3)行政賠償;(4)行政獎勵;(5)其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爲。

7.資格認定行爲。

8.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行爲。

9.政府公開資訊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爲。

10.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行爲。

11.稅務機關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行爲。

12.稅務機關做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爲。

二、稅法列舉的稅務行政複議範圍

稅法列舉的稅務行政複議範圍有12項“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句話對部分情況適用,部分情況不適用。1、申請人對複議範圍中第1項規定的行爲不服的,應當先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申請人對複議範圍中第1項規定以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稅收作爲國家最重要的收入,是國家重點把控的內容。在古代每年進行徵稅,如果有特別情況,需要逐級的上報,經批准後方可進行調整。在現代,我們針對各種稅收也制定了各種制度。稅務罰款可單獨行政複議嗎,稅務罰款可單獨行政複議的適用範圍是有規定,不包含的內容具體可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