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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稅款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一、偷逃稅款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偷逃稅款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

(一)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偷稅的立案標準是:

(一)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並且偷稅數額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七條[逃稅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避繳納稅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納稅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二、偷逃稅款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偷逃稅款如果構成犯罪的,就適用刑法中追訴時效的規定,偷逃稅務最長的追訴時效爲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偷逃稅款的追訴時效是十年,超過十年就失效了。偷逃稅款是違反犯罪行爲,如果偷逃稅款了不僅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涉及的金額巨大,還會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