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稅收損失可以稅前扣除嗎?
一、訴訟稅收損失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因訴訟引起的財產損失,不屬於可以直接扣除的損失,須經稅務機關審批後才能扣除。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
第五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後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第九條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透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二、稅收強制措施文書由誰出?
稅收強制措施文書是有稅務機關作出的。
根據新《稅收徵管法》,稅務機關可以採取的強制執行措施有兩種:
一是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滯納金或者罰款;
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罰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稅款、滯納金或者罰款。
三、稅收種類有哪些?
共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菸葉稅、關稅、船舶噸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19個稅種。
訴訟稅收損失不可以稅前扣除,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稅務機構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也可以採取強制措施。稅收強制措施的文書由稅務機關下達,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扣留企業的存款,第二種是扣押、查封企業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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