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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責任認定與賠償要咋樣辦
交通事故賠償律師解答3.16W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後,賠償問題可以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請交警進行調解,賠償的項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受害人因此死亡的,還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4、具體數額根據受害者的戶口、實際損失的票據、月收入、誤工時間、傷殘等級、被撫養人年齡、當地統計數據等綜合計算,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5、電動車的損失需要提供修理費發票。
6、誤工費按照月收入乘以住院時間加出院後有假條的時間。
7、營養費需要醫院開具加強營養的證明,數額酌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受害人因此死亡的,還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4、具體數額根據受害者的戶口、實際損失的票據、月收入、誤工時間、傷殘等級、被撫養人年齡、當地統計數據等綜合計算,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5、電動車的損失需要提供修理費發票。
6、誤工費按照月收入乘以住院時間加出院後有假條的時間。
7、營養費需要醫院開具加強營養的證明,數額酌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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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誤工費由誰付
律師解析:在交通事故中誤工費應當由交通事故責任人以及車輛保險公司。誤工費應當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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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受害人能否獲得“雙倍賠償”
律師解析:車禍受害人不能獲得雙倍賠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車禍受傷的等情形,符合工傷認定標準的,認定爲工傷後。勞動者既是工傷事故中的受傷職工,又是車禍的受害人,有權同時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人身侵權賠償。但是就醫療費等不能同時進行賠償,一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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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雙方責任可以咋樣賠償標準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後,賠償問題可以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也可以請交警進行調解,賠償的項目如下: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事故責任方要求賠償,其中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2、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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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錯責任賠償制度的優勢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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