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鑑定時間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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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殘鑑定標準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本標準將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劃分爲10個等級,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判斷依據爲:依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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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計算傷殘係數
傷殘係數,傷情評定爲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係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也就是二級傷殘按照百分之九十賠償。如果多處傷殘會有一個計算公式,例如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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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時間一般是60天,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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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交通事故車輛鑑定要多久
申請車輛貶值損失鑑定的,一般是在車輛修理完畢後,根據車輛的修復情況來進行鑑定的。一旦發生車輛貶值損失爭議的,建議當事人不要在起訴前,自行委託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貶值損失鑑定。因爲,對於單方委託的鑑定結論,在訴訟中,對方當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認,而要求法院重新委託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