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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摩托車怎樣處理

醉酒駕駛摩托車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醉酒駕駛摩托車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處拘役並處罰金。酒後駕駛,是指在酒精、酒類飲品影響下控制並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