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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醫保辦理流程是什麼?

慢性病醫保辦理流程是什麼

慢性病醫保辦理流程是什麼?

)、辦理條件:參加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包括:

1、患十二種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壓(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惡性腫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腦中風後遺症(含腦梗塞、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氣管炎(含支氣管哮喘)、慢性腎炎(含腎功能不全)、類風溼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瘡、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2、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4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

)、辦理程序:

1、受理

2、費用審覈:

(1)十二種慢性病門診自負超過800元,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額2500元;70歲以上自負超過600元,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

(2)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4萬元以上部分,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額爲16萬元。

3、財務付款三、申辦材料:

(1)補充醫療門診十二種慢性病應提供的資料: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卡(IC卡),醫療保險病歷證,個人帳戶用完後自負的門診醫療費用的電腦結算票據和費用清單,市級醫院主治醫師以上醫生出具的、並經醫務科蓋章的疾病證明,70歲以上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

(2)最金最高限額4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應提供的資料: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卡、醫療保險病歷證、住院或報銷電腦結單或有效票據,醫療費用支出明細單,結帳單,出院小結,《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審批表》(第一次超出4萬元)或單位介紹信(第二次以後)。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不分特殊病種,門診自付後會直接按規定返回個人帳戶。

瞭解慢性病醫保辦理前首先要知道什麼是慢性疾病,知道慢性及病是可以享受醫療報銷的參保的。然後湊齊費用和準備好相關材料進行申報,參保後用需達到自理費上限額後才能享受用現金、票據等的結算方式,且參保人員在醫院就診特殊病種治療時需提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