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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在滿足了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後,就可以不再繼續工作而退休養老,此時會每個月支付其一定的養老金。那麼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是如何計算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解答。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爲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爲: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準爲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爲:個人帳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爲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爲: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爲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爲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A1、A2……An-1、An爲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爲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爲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2008年7月1日後繳納的1996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到賬時間合併計算後,用於到賬年度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其中,退休當年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併到賬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補繳基數與退休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合併計算後,用於退休上一年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對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小於4年的參保人員,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不得超過1.0,即: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1.0的,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1.0確定;小於1.0的,按實確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帳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的內容,如果你對自己的養老金有所疑問的話,可以透過上述的方式來自己覈算。要是遇到疑問,可以及時來電諮詢一下本站的律師,或者直接諮詢當地的社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