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境外投資財務管理原則是什麼?
企業境外投資是貫穿我國“走出去”戰略的一個重要部分,企業境外投資緩解了國內資源壓力,擴大了企業國際競爭力,鞏固了中國國際經濟地位,但是企業在境外投資不是隨心所欲的,境外投資要符合企業境外投資財務管理原則,在規章制度下進行境外投資,這是保護我國企業權益的重要途徑。
對外投資有助於我國企業的規範發展,在國際舞臺上遵從規範才能更好的保護我國企業利益不受損失。加強企業財務管理需要做到政府引導。理性投資,防範風險。
財政部資產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指出,《辦法》主要內容:一是明晰境外投資財務管理職責。分別界定了直接開展境外投資的國有企業、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和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財務管理職責。
二是構建境外投資事前決策合理機制。要求境外投資事前決策必須考慮財務可行性,對財務盡職調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形式和內容作出規定,同時強調履行決策職責的書面紀要、申請回避等程序,以利於遏制違規決策和盲目決策等問題。
三是規範境外投資事中運營財務管理。對資金管控、成本費用控制、股利分配、外匯業務、財務資訊管理、會計資料儲存等財務管理事項提出明確要求,以利於增強事中約束。
四是加強境外投資財務監督。要求國有企業採取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制度、開展實地監督檢查等多種方式強化監督,同時依法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財務監督檢查和國家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要求各級財政部門依託現有國有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送系統建立境外投資財務報告數據庫,分析監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財務執行狀況,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五是建立健全境外投資績效評價機制。要求國有企業以集團爲單位開展境外投資績效評價,以利於加強追蹤問效。績效評價結果作爲企業內部優化配置資源和相關部門評估“走出去”政策實施效果、制定完善相關政策、進行國有資本注資等行爲的重要依據。
企業境外投資財務管理原則遵循“分級負責、權責對等、自主決策、放管結合”原則,企業應重塑財資中心,實現“價值創造型”司庫管理,全面系統強化合規管理等。中國企業走出去的重要管理閉環就是加強對境外企業的監督與評價,從價值管理的角度,結合境外公司不同的發展階段和業務範圍,建立差異化的監督評價標準體系,強化執行力。該監督評價體系是以投資全生命週期管理爲脈絡,確定投資決策、併購整合、投資退出等關鍵環節活動清單;同時,確定“評價級別標準”,針對每一項任務,從定性標準和定量標準角度進行定義:定性標準從職能的完備程度、流程的標準化程度、財務業務的一體化程度、流程的自動化程度等角度進行描述;定量標準是達到定性標準後的可量化效果,以體現定量和定性的結合、企業管理需求和世界領先實踐的結合。
透過定期運用評價工具,以及持續的統計分析、風險管理、審計監察、績效評價,明確公司提升、改進方向,加強境外公司運營活動的內部控制管理、績效管理,提升分析和決策支援職能,充分發揮“價值引領”的作用,促進全球一體化運營管控體系的落地。
從管理職責、管理機制、財務管理、監督、以及完善評價體制五個方面對企業對外投資進行明確規定,該辦法出臺以來,期待效益與預期作用仍有差距,其主要原因在於前期投資評估不充分,缺乏有效制約監督。在國際舞臺上,想要取得優異成績,就必須要嚴格把關,從自身做起,完善內部監督制約體系,保障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符合標準。這樣才能加快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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