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住房、商業用房和其他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中長期項目貸款。房地產貸款的對象是註冊的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權的國有、集體、外資和股份制企業。 房地產開發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含三年)。 貸款原則上應採取抵押擔保或借款人有處分權的國債、存單及備付信用證質押擔保方式,擔保能力不足部分可採取保證擔保方式。
二、貸款種類
按照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又有以下幾種類型:
1、住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住房的貸款。
2、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主要用於商業行爲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3、土地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4、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週轉所需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繫,由於最終仍然用來支援房地產開發,因此這類貸款仍屬房地產開發貸款。
三、申請條件除一般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外,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已取得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
3、已取得貸款項目規劃投資許可證、建設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外銷房屋許可證,並完成各項立項手續,且全部立項檔案完整、真實、有效。
4、貸款項目申報用途與其功能相符,並能夠有效地滿足當地城市規劃和房地產市場的需求。
5、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7、在銀行開立帳戶保持正常業務往來。
8、開發商須對建設的房地產進行保險,且第一受益人爲貸款銀行。
四、房地產開發貸款流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1、基本材料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法人代碼證書(副本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簽字樣本(原件及影印件);貸款(卡)(原件及影印件);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覈准的前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新建企業免提交;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交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和近期報表;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利稅清算表;公司合同(原件及影印件);公司章程(原件及影印件);企業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等。若客戶爲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經營企業,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的決議或檔案(原件);貸款由被委託人辦理的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2、貸款項目材料開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檔案(原件及影印件);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實施和開發的檔案和計劃(原件及影印件)。
3、擔保材料按保證、抵押或質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4、已經作過客戶評價並在有效期內的客戶,如無變更的,可不需提供客戶基本材料,只需提供貸款項目材料和擔保材料。
5、授信客戶只需提供貸款項目材料、擔保材料和《貸款證(卡)》。
6、要求客戶提供的材料在《中國銀行信貸業務申請材料清單》相關欄內標示"ü"。
綜上所述,房地產市場雖然很賺錢,但是房地產市場的項目出來後一個公司或者企業的資金一般是支撐不起整個項目的的發展的,都需要先進行貸款來進行項目發展,等到盈利後再還。當然,也不排除有的資金很雄厚的集團能自己週轉過來。以上就是房地產開發貸款流程的相關內容,還想了解其他的法律問題,請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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