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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嬰兒報戶口規定是什麼?

戶口2.98W

一、上海嬰兒報戶口規定是什麼?

上海嬰兒報戶口規定是什麼?

據上海新生兒戶口辦理政策,父母雙方均爲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省市婦女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結婚,出生的嬰兒可以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常住戶口。此類戶口由公安派出所審覈後辦理出生登記。

二、需要哪些材料?

需審覈的證明材料如下:

(1)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資訊頁》複印件;

(2)嬰兒父母的《居民身份證》;

(3)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 有了以上的上戶口需要的資料和手續,然後到有關部門去辦理,新生兒的戶口就可以辦理成功了。

另外,第二胎的孩子上戶口時需要首先到相關部門去依法繳納自己所需要繳納的罰款,然後申請到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再攜帶自己雙方的結婚證以及戶口本,同第一胎孩子相同程序的上戶口程序。

其中,結婚證、父母的身份證以及當地居委會填寫書面申請並讓其出具入戶通知單。要求原件攜帶,複印件各一份。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要求原件攜帶,複印件各一份。父母雙方的戶口簿。要求原件攜帶,複印件各一份(戶主頁)。孩子落戶的街道/區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只要原件即可。如果是生育二胎的,還要提供街道/區計生辦出具的二孩生育審批表。要求原件攜帶,複印件各一份。

我們國家對於新生兒落戶的政策規定的是自由選擇的原則,也就是可以選擇跟孩子的母親一起落戶或者是跟父親落戶。具體的落戶的程序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需要攜帶結婚證,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來落戶。

標籤:戶口 嬰兒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