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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生兒上戶如何規定

依據新生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新生兒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材料有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材料齊全後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兒上戶口要在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籍科室辦理。新生兒上戶流程一般包括: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最後,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室辦理戶口。

2018年新生兒上戶如何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