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協議生效後當事人是否能反悔
離婚調解協議生效後當事人可以反悔。如果還沒有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的,可以反悔重新協商;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但是反悔後請求重新分割的必須是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纔可以重新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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