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淨身出戶怎麼寫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2.32W
律師解析:您好,淨身出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離婚協議需要約定清楚雙方是否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如果一方需要“淨身出戶“,那麼在離婚協議中只需約定財產歸另一方所有,一方不享有任何權利,不得干涉另一方的使用即可。
關於銀行存款,最好寫明根據男方、女方名下的現有存款情況,折算之後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多少錢,不僅要明確具體數額、支付期限,還要寫清楚收款人、收款帳戶、開戶行;
關於房產,首先,要明確離婚後房產歸哪一方所有,要房子的一方給付對方多少折價款(數額、期限必不可少);
其次,房子是否要對方配合過戶,如果需要,約定清楚過戶的時間或期限,具體手續和需要的材料可以向房屋所在區的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進行諮詢;
再次,房屋有按揭貸款未還清的,要約定清楚離婚後剩餘貸款由誰償還,如果涉及還貸人的變更,還要提前向貸款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相關政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關於銀行存款,最好寫明根據男方、女方名下的現有存款情況,折算之後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多少錢,不僅要明確具體數額、支付期限,還要寫清楚收款人、收款帳戶、開戶行;
關於房產,首先,要明確離婚後房產歸哪一方所有,要房子的一方給付對方多少折價款(數額、期限必不可少);
其次,房子是否要對方配合過戶,如果需要,約定清楚過戶的時間或期限,具體手續和需要的材料可以向房屋所在區的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進行諮詢;
再次,房屋有按揭貸款未還清的,要約定清楚離婚後剩餘貸款由誰償還,如果涉及還貸人的變更,還要提前向貸款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相關政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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