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故意轉移財產如何處理
離婚時轉移財產,屬於法律明確規定的,可以要求轉移財產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況。如果離婚時發現對方在轉移財產,那麼一定要儲存相關證據,這將在訴訟中爲您爭取到主動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在此條並沒有對《婚姻法》的條款進行大範圍修改,保留了原本的內容。目前來看,法院對於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實踐當中,就此進行舉證會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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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內籤的財產協議是有效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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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婚後父母買房房產怎麼分割
律師解析:對婚後父母買房房產分割如下:1、婚後父母支付全款或首付款自行承擔後續貸款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房屋歸出資方子女;2、婚後父母支付首付款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的或登記在配偶名下、雙方名下的,房屋歸夫妻雙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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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約定財產的所有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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