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施工合同組成部分有哪些
一、屬於施工合同組成部分有哪些
《標準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1、合同協議書
《示範文字》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檔案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2、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爲:一般約定、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透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透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什麼情形下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有四種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掛靠),這裏的實際施工人還需要項目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質量管理人及覈實人員是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人的人員;
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4、建設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的。
合同無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即爲自始無效,絕對無效;合同無效不影響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如仲裁條款、選擇受訴法院的條款、選擇檢驗、鑑定機構的條款、法律適用條款、關於協商解決爭議的條款等等。
法律對於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有具體的規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可知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指定的部門備案。
-
工程施工合同不要備案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只要工程施工合同簽訂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並且經過雙方當事人的簽字確認,中標人在中標之日起15日內,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並且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
-
施工合同沒有備案的後果是什麼意思?
一、施工合同沒有備案的後果是什麼意思?建築施工合同不備案的後果是可以導致後期出現矛盾糾紛時無法處理,備案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不備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備案與否在工程款結算方面有很大影響。對於經過招投標程序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標人中標時...
-
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規定哪些內容
一般是包含以下四個內容: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裏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
-
建設工程索賠時效是怎樣的?
一、建設工程索賠時效是怎樣的?1、索賠時效一般是二十八天:索賠時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索賠方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約定期限內不行使索賠權的,視爲放棄索賠權利,其索賠權歸於消滅的合同法律制度。約定的期限即索賠時效期間,一般爲28天(根據通用條款)。該種索賠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