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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要出新規定了嗎

傷殘鑑定要出新規定了嗎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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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傷殘鑑定要多久

向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所申請,申請以後符合條件正式受理的,馬上就可以做鑑定,鑑定以後15個工作日左右提供鑑定報告。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八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傷殘鑑定評定原則: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爲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