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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子女已成年是否需要約定撫養權

離婚協議子女已成年是否需要約定撫養權

一、離婚協議子女已成年是否需要約定撫養權

不存在子女撫養問題,對離婚及債務進行約定即可。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

子女已成年,並且有穩定工作,不存在子女撫養等問題,就無需寫入協議了。

民法典》(202.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時有哪些問題要注意

1、爲解除婚姻關係而虛假承諾

對方當事人爲了儘快解除婚姻關係,而做出讓當事人看起來非常合適的“讓步”,甚至承諾補償鉅額財物;一旦解除婚姻關係,其根本無法兌現承諾。

2、用莫須有的過錯行爲嚇唬對方

一方有了婚外性行爲之後,對方可能以此要挾,主張其有過錯,應當“淨身出戶”。只要您沒有同居或重婚,對此可以不予理睬。

3、透過協議掩蓋轉移財產之實

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或隱藏之後,企圖透過協議將該違法行爲合法化:約定不再有其他夫妻共同財產等。此時,在協議中應當加上一句:如果一方有隱藏、轉移財產行爲,則放棄應得份額。

4、防止對方借協議之名行取證之實

有時候,對方當事人可能會假意協議,透過簽訂書面材料或者錄音的方式收集對其有利而尚未被掌握的證據,尤其是財產方面的證據。所以,在談判過程中一定要小心謹慎,更不要輕易簽署書面材料。

5、防止對方借協議之名而拖延時間

某些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會借協議談判之名,拖延時間,最終並無真正協議離婚的意思。多數情況下,他們因爲暫時缺乏證據或等待特定期限來臨甚至隱藏、轉移財產。

6、混淆離婚協議生效時間

離婚協議並非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般而言,離婚協議以離婚爲前提,沒有離婚,該協議當然無效。但是,這並不影響離婚協議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證明。

7、離婚協議書形式要件殘缺

離婚協議一般包括:標題、擡頭、正文、簽字頁、日期等。其中,擡頭中的雙方當事人資訊、正文和簽字是必備要件,不能缺失。

8、離婚協議書實質要件缺失

實質要件一般包括:當事人基本資訊、解除婚姻關係的約定、子女撫養問題約定、財產分割與債務承擔、生效時間、簽字及日期。這些內容一般爲婚姻登記機關所明確要求。

9、涉及人身的約定可能無效

一般情況下,涉及人身但不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該約定有效;反之協議無效,比如,約定一方再婚則賠償對方100萬元,這樣的約定無效。

10、涉外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到場

涉外協議離婚,一般需要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場。如果離婚協議用於國外離婚,注意要求起草協議的律師將協議翻譯成英文版。

就是在子女還小的時候,父母作出離婚的這種決定考慮的因素就非常的多了,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其實對於父母處理感情的這種方式大多數都也是能夠理解的,此時不存在着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等這些約定,但父母在做離婚的決定之前和孩子溝通一下還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