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員撫養費怎麼辦?
一、死亡人員撫養費怎麼辦
一方死亡的孩子應當有在世的一方撫養,可以透過跟孩子的其他親人協商的方式取得補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親人與孩子之間均不成立撫養義務。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爲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撫養義務只存在於父母子女之間,一方死亡的孩子應當有在世的一方撫養,可以透過跟孩子的其他親人協商的方式取得補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親人與孩子之間均不成立撫養義務。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爲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孩子撫養費的確立標準
(一)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 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 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撫養費標準數額的具體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的是孩子是由父母雙方共同撫養的,就算離婚了沒有撫養權的一方也應該支付撫養費,但如果一方死亡了那麼孩子的撫養義務也就只有另一方承擔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家庭實在有困難的可以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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