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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直系親屬遺產如何繼承

一、沒有直系親屬遺產如何繼承

沒有直系親屬遺產如何繼承

對無人繼承的遺產,如果死者生前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或者無業城鎮居民,其遺產權歸國家的所有;如果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歸集體所有;如果是個體勞動者,原則上也收歸國有。

二、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的喪失,又 稱繼承權的剝奪,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在發生法定事由時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繼承權的喪失可分爲絕對喪失與相對喪失。繼承權的絕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終局的喪失,該繼承人絕對不得也不能享有繼承權。繼承權的相對喪失,又稱繼承權的非終局喪失,是指因發生某種法定事由繼承人的繼承權喪失,但在具備一定條件時繼承人的繼承權最終也可不喪失。

特點

第一,繼承權喪失不僅適用於法定繼承也適用於遺囑繼承

只要繼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行爲之一,無論是法定繼承人還是遺囑繼承人都喪失繼承權。

第二,喪失繼承權是一種民事制裁

繼承權是一種民事財產權,所以喪失繼承權是一種民事制裁。

第三,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必須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公民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不能隨意剝奪,只有公民有《民法典》規定的嚴重違反人倫道德的罪行或嚴重不道德的行爲才喪失繼承權。

第四,繼承權喪失僅具有相對性

也就是說喪失繼承權並不意味着繼承人從此失去了對一切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僅僅是喪失了對特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因爲繼承權本身是個相對的概念,即只存在對某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存在對全體被繼承人的總的繼承權。繼承人對某個被繼承人有依法應喪失繼承權的行爲時,僅喪失對該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影響其對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某人故意殺死了父親,便喪失了對其父的繼承權,但他仍有權繼承其母親和妻子的遺產。

這類遺產的繼承人,不得違反我國的法律規定繼承相應的財產。這類遺產的繼承者入對遺產當事人進行傷害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中止對這類遺產的繼承權益,但其他遺產的繼承權益不影響,可以繼續繼承其他遺產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