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的喪失法律規則是怎樣的?
一、繼承權的喪失法律規則是怎樣的?
繼承權的喪失法律規則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繼承人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繼承人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二、哪些情形下遺囑無效?
遺囑是立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爲。立遺囑人往往希望透過遺囑對身後事的處分來避免繼承人因財產發生糾紛,導致家庭不睦。但有時遺囑立的不規範、或者遺囑內容超出了法律允許的範圍、甚或遺囑難以執行導致遺囑無效,卻容易在繼承人之間產生矛盾。
1、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
2、代書遺囑沒有見證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了遺囑的形式,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效力不受法律保護。
3、老年癡呆被自立遺囑。
立遺囑的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限制行爲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具有立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這樣規定是爲了確保遺囑內容確實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關人假借立遺囑人之手做出對自己有利的遺產處分。
現實生活中,很多老年人隨着年齡的增大,會出現智力減退的情況,如罹患老年癡呆等,容易出現按照他人意志自立遺囑的情況。在審理過程中,如果確有明確的醫療診斷結果,證明老年人在立遺囑時已經患有相應的病症,不具備正常的辨識力,不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那麼法院對於這種遺囑的效力是不能認定的。
繼承權利它是屬於特定的人員所擁有的一種權利,但並不意味着這種權利就永遠的都可以得到,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之下的話會被喪失。比如說爲了爭奪相關的遺產而故意的殺害其他的人員,或者是故意的殺害被繼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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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後能夠轉繼承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1、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由其繼承人承受的一種連續繼承形式。2、在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當在遺產處理前聲明,繼承人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3、如果繼承人沒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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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能否代位繼承?
律師解析:第二順位可以依法代位繼承。可以代位繼承的情形有: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2、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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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遺囑怎樣寫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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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比例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比例規定如下:1、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的,父母份額則按照被繼承人指定的份額確認,沒有指定的,均等分割;2、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