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立案標準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重婚罪立案標準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爲。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
二、重婚的認定
1.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近幾年來,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後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儘管有重婚行爲,但其主觀上並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願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爲問題的批覆》中指出:“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爲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爲是重婚。”
3.從情節是否嚴重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在實踐中,重婚行爲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爲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爲,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較爲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爲,才構成犯罪。
重婚罪屬於行爲犯罪,在進行犯罪事實判決前,需要對是否構成重婚的行爲來進行認定,只要存在上述兩種情況的,就可以認定爲重婚罪,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來進行判決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發生。
-
分手費會得到法律支援嗎
不能。法律上沒有所謂的分手費和精神損失費,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援。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
-
未婚同居合法嗎
未婚同居具體要分兩種情況討論:(1)形成事實婚姻的在這種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爲並不違法,而且是受法律保護的。(2)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爲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也不受法律的保護。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
-
同居多久可以認定爲事實婚姻?
律師解析:法律中並沒有規定同居多長時間可以認定爲事實婚姻,只規定了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即符合結婚的法定年齡、沒有法律禁止結婚情形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但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都認定...
-
怎麼處理分手費糾紛
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