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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在哪裏拿纔有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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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在哪裏拿纔有法律效應?
律師解析:離婚協議書在法院或民政婚姻登記部門拿,纔有法律效應。
離婚協議書最好是自己寫。雙方無爭議的也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離婚處)領取,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內容。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檔案,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製作,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首先寫明雙方基本資訊,離婚原因,接着孩子、財產等方面根據實際情況寫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