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離婚協議書算離婚嗎
離婚協議,根據《婚姻法》中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協調離婚的前提下,大家都已經就對尚未成年的子女的撫養問題、雙方之間共同財產問題和共同債務處理分配問題等事項達成一致後簽訂的協議,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離婚協議書上應該表明雙方當事人是自願離婚的,以及對子女撫養和債權債務等問題的個人意見。離婚協議具有混合合同的性質,其中包括夫妻人身關係的性質和夫妻財產關係的性質,這兩種性質均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當然,離婚協議並不是夫妻雙方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的,如果在離婚協議中沒有體現到對子女的撫養以及對財產和債務的處理,那麼這份離婚協議就不能算是有效合法的離婚協議。同時在協議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對離婚附加期限條件,使離婚成爲一個有特定時間或作用的待定狀態。
一般來說夫妻若想透過協議協議離婚須向相關機構遞交有兩人簽署和手印的有效離婚協議書並帶上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其他能證明雙方爲合法夫妻的檔案和兩張一寸免冠照到民政事務所的離婚視窗辦理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登記。離婚協議一般情況下是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民政局存檔備案。婚姻登記機關拿到申請後會根據現實情況判定是否准予離婚,准予後會收回雙方身份證並頒發離婚證,這樣纔是一套完整的離婚流程。因此如果只是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卻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或是辦理了離婚但因爲不符合離婚的條件,從而沒有拿到離婚證,這些情況下兩人都還保持着婚姻關係。
-
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場可以直接判離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場是不能直接判決離婚的,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
-
辦理離婚須要什麼證件?
律師解析: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
-
離婚彩禮錢法律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屬於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要求返還:(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
不履行離婚協議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