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農村離婚財產分割標準

離婚7.14K

農村離婚財產分割標準

無論是農村的人離婚還是城鎮的人離婚,離婚財產分割標準都是一樣的。對於離婚財產的分割,一直是離婚中的比較關注的問題。對於離婚財產的分割標準是什麼?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方面的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4、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5、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6、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

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9、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0、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12、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透過以上與本站小編一起閱讀了有關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財產分割標準方面的資料,我們對於這方面的內容有一個簡單的瞭解。如果您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存在着有不能解決的法律問題,可以諮詢本站,尋求律師的幫助,這裏的律師會幫助您,解答您想了解的法律問題,提供您需要的幫助。


離婚債務承擔是怎樣的

離婚協議書補充協議

離婚房產分割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