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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怎樣調查對方實際財產

離婚2.21W

1、對銀行存款、信用證查詢取證

起訴離婚怎樣調查對方實際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的銀行存款問題,應注意法院判決分割的是“現有的銀行存款餘額”,還是包括“訴訟過程中或起訴前對方轉移的存款”。

爲此需調查兩方面的內容,即存款餘額、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

而一般情況下,配偶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

唯一的方式是查詢到對方的銀行賬號及開戶銀行名稱,再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

實踐中需要蒐集的證據有:

配偶的存摺、銀行卡的複印件,或抄錄賬號即可;

配偶銀行卡的刷卡消費憑證、銀行存取款憑證;

有聰明的人,還能猜到對方的銀行密碼,那麼就能透過電話查詢到對方的存款餘額。

再根據以上資訊,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及明確需要保全的金額。

2、工資報酬查詢取證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一方的工資報酬並不能直接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依據,而是以現有財產爲基礎。

因此查詢對方的工資報酬,往往是作爲對方應承擔撫養費的衡量標準。

查詢配偶的工資收入時,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現在大多數單位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工資,而銀行帳戶內的資金,往往比單位對外出具的工資證明多。因此,除了要求配偶單位出具工資收入證明外,還應要求提供發放工資的銀行賬號;

配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亦屬夫妻共同財產,可一併查詢;

配偶的辭職經濟補償金(買斷工齡),屬於其個人財產,不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以上工資收入證明可請律師調查。

但銀行工資賬號、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的發放情況,則要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調取。

3、房產資訊查詢

雖然一般多數人知道配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了多少套住房,但也存在粗心不知道的妻子,也不排除有的配偶故意隱瞞房產的購置情況。

遇到這種情況,建議請律師來幫忙找物業公司查詢。

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的所在地址並不一定是房屋產權登記證上的地址名稱,因此一定要向物業公司詢問清楚。

遇到物業公司不配合的,律師可向法院申請出具調查令,或由法院直接進行調查。

4、社保資訊查詢

在財產保險種類下,已繳納的保險費及已獲得的保險金,都可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可根據配偶的保險費收據、保險合同、保單憑證、保險公司的家訪資訊等,獲知其保險資訊。

而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及律師均無法直接到保險公司查詢,需憑藉法院的調查令,或由法院直接到保險公司進行調查。

綜上所述,一般起訴離婚的話調查對方實際財產算是收集起訴離婚證據的一種來的,這可以去查對方的銀行存款、信用卡資訊、工資報酬查詢、房產資訊、社保資訊等等來調查對方實際財產,不過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透過正當的手段和途徑去查。

標籤:財產 起訴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