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的該怎麼領離婚證
一般只有協議離婚的夫妻,在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才能領取到離婚證,而要是訴訟離婚的話則拿到的要麼是離婚調解書要麼是離婚判決書。而實踐中,要是夫妻想要離婚的話,此時應該怎麼領離婚證呢?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話,不妨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時,就是夫妻關係終止之日。婚姻登記機關向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頒發離婚證要經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並覈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於《民法典》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三、詢問關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願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四、詢問關於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五、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六、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後,婚姻登記員按下列步驟頒發離婚證書:
一、向雙方當事人再次覈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二、婚姻登記員告知其領取離婚證後雙方的法律關係,與子女的關係及各自應盡義務;
三、在《離婚登記處理表》上簽名或者按手印。本欄必由當事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註銷雙方的,頒發離婚證;
五、宣佈解除雙方夫妻關係。
分居2年,一定能判離婚嗎?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該規定有三個要件:
1、分居時間必須滿兩年,而且分居必須是不間斷的。
2、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
3、經過調解無效。
所以分居兩年起訴離婚法院並不必然判決離婚。
分居期間的財產是個人還有共有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包括分居期間),可以書面約定一方所得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一方的對外債務由借債人自行承擔。
而此時需要離婚夫妻先對離婚的相關事項,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以及債務承擔等等作出充分的協商,達成一致之後簽訂書面的離婚協議書,然後再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離婚申請,這樣纔有可能最終領取到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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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申請離婚要走哪些程序呢
律師解析:具體的程序是,由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或政治機關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條件的,由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後,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或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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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達到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1、夫妻雙方具有離婚自由。2、離婚的方式有兩種:①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②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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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用協議書可以離嗎?
律師解析:沒有離婚協議書是可以離婚的,但是隻能透過訴訟離婚的方式,是不能協議離婚的。雙方協議離婚的,必須要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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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