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領了結婚證買車男方出的首付離婚的話怎麼分
由於該車輛屬於雙方婚後購買,那麼應該認定爲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雙方就該車輛的歸屬,有過書面約定的除外。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後,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爲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爲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後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離婚程序的處理方式;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既然夫妻已經領了結婚證,那麼男方在領結婚證以後出首付購買的車子也是共有財產,除非兩個人之前就對這輛車的歸屬有過書面的約定。婚後很多物品的歸屬權就在於婚前婚後購買這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一般結婚後買車,在離婚的時候女方是有權利要求分割車子的。
-
離婚起訴必須回當地嗎?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但是離婚如果其他法院也有管轄權,則也可以向其他法院起訴離婚。我國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
自願離婚協議書作假怎樣辦
律師解析:如果自願離婚協議書作假,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
-
要怎樣區分離婚與分居判定標準?
律師解析:判定標準是是否登記領取離婚證。如果透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離婚並且領取了離婚證的,應當認定爲離婚。如果沒有在有關機關登記離婚的,僅僅是分開居住生活的,且分開居住是因爲感情不和的,是分居。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並不認爲因工作原因而不是感情原因分開居...
-
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可以起訴離婚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能起訴離婚。如果配偶在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