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媽媽是否能夠主張離婚經濟補償
一、全職媽媽是否能夠主張離婚經濟補償?
故雖然全職太太的離婚後會面臨困難,但法律是理性的產物,在已經分配了一半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再主張額外多得,對男方也是不公平的,同時在法律上也是於法無據的。
所以,除非夫妻雙方明確約定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一般情況下全職媽媽是不能主張離婚經濟補償的。
1、主張該損害賠償方須對離婚無過錯,這個條件意思是即使有過錯,如果該過錯未導致離婚(與離婚無因果關係)亦視爲無過錯。
2、過錯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法定過錯情形,即: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只有這幾種情形才構成離婚過錯。
3、該過錯須與離婚有因果關係,即該過錯導致離婚。如果雖有過錯但雙方未離婚則不能主張此損害賠償。
4、該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須區分行政離婚與訴訟離婚而有不同。在行政離婚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張。訴訟離婚的原告須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該主張。否則在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後不得另行主張;訴訟離婚的被告若不同意離婚,但法院判決離婚的,可在判決生效後另行以訴訟方式提起該損害賠償請求。但無論是行政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若該過錯在離婚後才發現的,不得主張,理由在於該過錯與離婚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二、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一般來說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採用這種方式。採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並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於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透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爲3至6個月,二審一般爲3個月。
如此看來,女性要求經濟賠償的唯一原因就是因爲自己在結婚以後是家庭主婦,這樣的理由是毫無法律依據的,而且,女性如果單純的覺得自己是全職主婦,就對家庭的付出比較多的話也是不夠充分的,因爲男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個人承擔了家裏面所有的經濟壓力,這也是對家庭的一種付出。
-
離婚協議書是否需要去公證?
律師解析:只要協議書的內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規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公證不影響其效力,如果經過公證,則其證據的證明效力是比較強的。所以說離婚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雙方可協商進行,如果您覺得離婚協議書公證心裏會踏實些,那就可以去公證處進行離婚協...
-
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什麼?
律師解析: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一、起訴。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二、...
-
雙方同意離婚能夠一次起訴就能離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1、如果經法院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經法院調解無效的,可以判決離婚。2、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3、法院經過調解,調解無效的,准許夫妻雙方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
-
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