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無過錯方要求賠償的情形有幾種
一、離婚無過錯方要求賠償的情形有幾種
所謂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婚姻關係的當事人一方出於過錯侵犯了對方因配偶關係而產生之權利並導致婚姻關係破裂,在離婚時,過錯方對無過錯方所受的損害應給予相應的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的如何要求離婚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存在違法行爲
違法行爲是指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法定義務、違反法律所禁止而實施的作爲或不作爲。違法行爲作爲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其主要特徵是違法性,表現在離婚案件中,因配偶一方之違法行爲致使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即爲有違法性存在,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違法行爲。
(二)存在損害事實
損害事實是指一定的行爲致使權利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並造成財產利益和非財產利益的減少或滅失的客觀事實。它是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必備要素,是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只有一方當事人遭受精神損害的事實客觀存在,才能產生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三)違法行爲和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在侵權損害的因果關係中,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和間接因果關係,表現在離婚案件中亦如此。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餅居、通姦、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爲,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造成無過錯方遭受精神損害的直接原因。當然,也不排除有些精神損害後果是透過間接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在離婚案件中,有時配偶一方實施違法行爲並不是直接針對另一方,如一方因盜竊罪被判長期徒刑,其行爲可能傷害夫妻感情,給無過錯方造成極大的精神損害。因此,只要配偶一方有違法行爲存在,並且這種行爲導致了無過錯方的精神遭受損害,無論這種損害事實是直接原因還是間接原因造成的,均應認定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
(四)主觀上有過錯
這裏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故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要承擔民事責任,同樣過失侵害他人精神利益的也應承擔民事責任。表現在離婚案件中,過錯方主觀上應有意圖違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傷害夫妻感情,導致家庭破裂的故意或過失,客觀上應有實施如重婚、拼居、通姦、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爲。
有的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會要求另一方同時做出賠償,而這樣的訴訟請求也不是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援。後來瞭解了原因,原來是有一些案件中,並不符合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所以最後就沒有得到支援。在上面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中的精神損害時,無過錯方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過錯方的責任。但是實際情況是,百分之八十的朋友沒有收集證據的意識,導致在起訴離婚時,無法拿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對方的過錯,因而提出的離婚損害賠償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
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可以立即領取離婚證嗎?
律師解析:雙方自願離婚,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協商一致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但離婚要經歷離婚冷靜期,並不能立馬拿到離婚證。協議離婚的具體程序如下:一、申請離婚。夫妻雙方帶上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簽署《離婚協議》,並在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辦公場...
-
老一輩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
律師解答:看情況而定。律師解析:看情況:其一、雙方自願離婚,且對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協議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證後,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其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可以採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由法院在確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判決准予雙方離婚。...
-
撕掉結婚證怎樣離婚
律師解析:撕掉結婚證要想離婚,當事人可以去民政機構補辦相關證明,然後與對方協商離婚,或者透過訴訟的方式離婚。我國法律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
訴訟離婚能夠代理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訴訟離婚可以進行代理。1、訴訟離婚的當事人是可以委託律師代理離婚案件的。2、如果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當出庭;3、如果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