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探視權多久一次?
一、離婚後孩子探視權多久一次?
探望權的行使可以由當事人協商,協商的內容可作爲協議離婚的一部分內容,子女對行使探望權有選擇能力的應聽取子女的意見,法院有權對協商內容加以審查。對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權的生效判決,當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單獨起訴,人民法院也應受理。
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週或雙週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明顯影響孩子的成長健康,或八週歲以下的兒童明確不願被另一方探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探視權的特徵包括哪些?
1、探望權的權利主體爲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而探望權的義務主體爲離婚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
2、探望權是離婚後父親或母親對子女的一項法定權利。將探望權作爲一項權利在法律上加以規定,是因爲這不僅是親屬法上的權利,更是一種基本人權,父母子女之間基於血統關係而形成的情感,不會因爲父母離婚而變化。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透過探望子女,與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暫生活等多種形式行使探望權,從而達到繼續教育子女的目的,對子女的價值觀的形成起到積極作用。探望權不應是“權利的最小化”,它不僅是權利,還必然成爲“權利之外的東西”。
3、探望權產生的時間是離婚後。離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關係,與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權的問題還不存在。離婚後,由於父親或母親一方不能與孩子共同生活,因此產生了行使探望權的必要。
4、探望權的行使必須有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後,孩子歸拿到撫養權的一方帶回家中撫養,另一方可以享受到探視孩子的權利。至於探視的次數、時間及地方和方式,雙方協商確定,總的原則是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沒有特殊情況,是不能剝奪作爲父母一方的探視權,這個和支付撫養費也沒有關係。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離婚協議書是否需要去公證?
律師解析:只要協議書的內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規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公證不影響其效力,如果經過公證,則其證據的證明效力是比較強的。所以說離婚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雙方可協商進行,如果您覺得離婚協議書公證心裏會踏實些,那就可以去公證處進行離婚協...
-
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什麼?
律師解析: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一、起訴。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二、...
-
雙方同意離婚能夠一次起訴就能離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1、如果經法院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經法院調解無效的,可以判決離婚。2、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3、法院經過調解,調解無效的,准許夫妻雙方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
-
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