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懷孕期間男方可以離婚嗎?
一、女方懷孕離婚可以嗎
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原則,靠法律的手段維護婚姻的穩定並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維持,能否形成人們所期盼的幸福美滿的婚姻關係,關鍵取決於婚姻當事人雙方的合意;再者,婚姻關係屬人身權範疇,結婚、離婚均須當事人自己自願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無權干涉的。當婚姻關係的維持對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積極意義時,法律自然不應該強人所難,而應該更多地關注因婚姻解體的遺留問題,儘量將離婚當事人,尤其是無過錯方當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所帶來的損害減少到最低點。
但是,孕婦離婚具有特殊性,孕婦能不能離婚?孕婦可以離婚嗎?我國《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是根據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對懷孕期間和分娩後一年內的婦女特殊保護,是對男方提出離婚的一項限制的規定。
因此,孕婦是可以離婚的。但是,如果離婚是男方提出來的,那麼除非法院確實認爲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否則孕婦離婚將不被受理。
二、懷孕期間協議離婚要注意什麼
1、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係、財產關係、撫養關係爲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於人身關係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覆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2、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係、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係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爲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一般來說,在女方懷孕期間如果是丈夫提起離婚的,法院都不會准許離婚。但是如果妻子確實存在重大過錯,那麼法院可能會准許離婚。但問題的關鍵是,怎麼證明妻子存在重大過錯。另外,要是由女方提起離婚,又或者夫妻雙方可以協商一致離婚的話,那麼及時在懷孕期間也是有可能解除婚姻關係的。
-
離婚案二審還需要開庭嗎
律師解析:大多數情況是需要的。離婚案二審有可能開庭,也有可能不開庭,因爲有些夫妻在庭外達成了和解了,該案件就不需要繼續開庭審理案件。還有一種情況也是可以不用開庭的,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爲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
-
離婚調解書能反悔嗎?
律師解析:離婚調解書不能反悔。首先,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其次,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可以持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當然,前提是具有可執行性質。再次,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
-
協議離婚能夠委託他人代爲辦理嗎?
律師解析:首先,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具有極強的人身性,其次,民事主體可以透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爲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
-
離婚後婚戒鑽戒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按照法律規定贈與的合同屬於婚前財產,鑽戒屬於男方婚前無償贈與的財產,無需歸還。具體雙方可以協商處理。2、離婚財產分割,需要先區分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1)個人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約定歸個人的財產。在離婚時如無特別約定,另一方無權主...